2英尺宽的物业边界纠纷 让卖家白白损失了14万

时间: 2019-10-04 16:44:24 文章来源: 加国无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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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屋买卖中有一个问题:如果物业涉及边界纠纷,卖家在没有扯清之前卖房,而且交易双方已经达成协议,那么买家在交割日之前发现了,是否可以毁约并要回订金?
答案是肯定的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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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多伦多星报》地产专栏日前刊出一位地产律师经手的真实个案,最后安省法官,乃至安省上诉法院,都作出了有利于买家的裁决。
 
这个物业位于多伦多的Moore Avenue上,卖家名叫Sharifa Himidan,买家则是Emma Farquharson与Sheehan Burns夫妇。
 
经过几番讨价还价之后,这栋物业最后以$1,905,000的价格成交。
 
位于Moore Avenue上的这个待售物业的地块呈“L”形状,车库是在房子后面,车道通往另一条路Cornish Road的拐角。
 
依据附在房屋交易协议上的一份1987年的图纸,车道宽7英尺,但实际上在地面上宽9英尺。根据买卖协议,这条“车道属于私人车道”。
 
但是,在房屋交接日来到之前,买家不知通过什么途径,得知卖家与邻居存在边界纠纷:邻居声称,车道本身有2英尺宽的地带属于他们,并非属于卖家Sharifa Himidan,还说卖家侵犯了他们的产权。
 
这对买家夫妇知悉这个情况之后当然不干了,向卖家提出毁约要求,同时希望业主退还他们所交的押金。
 
卖家也不干,说房屋交易已经达成,协议也签署妥当,这个情况下不能毁约,更不可能退押金。
 
于是双方都聘请律师为这个打起了官司。
 
安省一名法官在审理此案之后作出裁决,判定买家夫妇胜诉。法官在判决时说,原因很简单,卖家在产权方面存在缺陷。
 
但卖家不服,并拒绝结案。卖家及代理律师辩称,买卖协议业已达成,买家因此举动影响了物业完成交易,反而向买方提出索赔。
 
在买卖双方相持不下的情况下,官司打到了安省上诉法院。
 
上诉法院法官Benjamin Zarnett同意法官早前作出的裁决,维持原判。
 
这位法官在判决中写道,任何正常人在看房之后,都会认为协议中所指的车道是他们看到的实际情况。也就是说,买家看房时已经认定:实际9英尺宽的车道,只有图上所标明的7英尺宽,买房之后他们将拥有整个车道。
 
据悉,在这笔交易泡汤之前,业主的邻居曾向卖家提出建议,要后者花$200,000将这块2英尺宽的产权买下。
 
目前仍然不清楚这位业主是否同意了邻居的建议和出价。
 
不过这位业主最终还是把房子卖了。至于买家是谁不清楚,但清楚的是,业主最后少卖了至少$145,000。
 
也就是说,最后的售价比本案中提到的那一对买家——Farquharson和Burns夫妇同意支付的价格少了14.5万。
 
除此之外,买卖双方都交给律师一些钱,具体多少,也无法弄清楚。
 
不过,本案的一个教训是:购房者没有义务就边界纠纷为房屋交易负责,这个事情卖方应该在售房前搞定。
标签: 纠纷,损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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